锦州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奖学金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4 09:03:28 浏览次数:267次
锦州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和辽宁开放大学
奖学金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工作站、校内教师及全体学生: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5】4号)以及辽宁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开大字【2025】7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继续开展奖学金评选和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韩智玲、孙东升
二、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孙东升
成 员:安宇、李丽娜、白新艳、何丽娜、张蕴、赵英娣
三、评审推荐范围与对象
本次奖学金评审推荐范围有两项: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和辽宁开放大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
入学一年以上,已获得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的开放教育在籍学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评选范围之内),即23春、秋季、24春季入学的开放教育专、本科在籍学生。
四、评选名额
根据省开大比例分配规定,对本次奖学金评选推荐数额做如下分配:锦州8-10人,黑山、北镇、义县、凌海四县共6-8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上报的推荐候选人具体材料做出整体调整,调整依据为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五、奖学金奖励标准
2024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每生奖励 1500 元。2024 年度辽宁开放大学奖学金由省校专项拨款,每生奖励800 元。
六、评选条件
候选学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3.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其他方面表现比较突出,获得学校的相应奖励。
4.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
5.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读期间获得所在单位的相关奖励。
6.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且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申请省校奖学金可放宽至市(区)级奖励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级奖励)。(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7. 已经获得过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需再获得 30%以上的课程学分。
七、报送材料
(一)申报方式
由往年纸质材料提交变更为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含签字盖章的 PDF 扫描件)在“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评优评奖栏目”提交,网址:https://stulife.pt.ouchn.cn/。
(二)申报材料
1.各办学单位提交材料
(1)2024 年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由办学单位管理员从平台导出,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 PDF 文件上传平台。
(2)关于 2024 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按照开展情况模板写好后,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后将 PDF 文件上传平台。
《2024 年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样表》《关于 2024 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可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查看。
2.候选人提交材料
候选人材料由学生(学习网账号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候选人进入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证书。《2024 年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样表》可登录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平台查看。
学习中心(各县)和分校(市)参评学生首先需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平台上提交材料的要求,填写电子表格《2024年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和《2024年度奖学金个人申请表》,并提供在读期间获奖证书(学校、工作、社会)电子版、寸照电子版、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电子版,上述参评材料需要打包发送给各县负责教师和市助学教师,截止日期8月23日。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学生材料进行初评,初评于8月28日结束。初评通过的学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31日前,等待学习中心和分校管理员审核。(注意:学习中心各环节时间应比分校提前1-2天)。
八、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5年7月11日—7月20日组成评选推荐机构,制定评选办法、起草活动通知、助学教师(导学教师)和各工作站通过班级群等方式向学生广泛传达及动员。
2、2025年7月21日—8月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市、县开大上报全部电子材料,由助学教师、各工作站按标准初审,宁缺毋滥。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即上报《申请表》(附件)电子版、《汇总表》(附件)电子版、1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电子版,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电子版,助学教师、各工作站对候选人信息及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若上报材料虚假,则取消参选学生及工作站评选资格。(学习中心即各县参评学生的材料需在8月21日发送给李丽娜老师)
3、2025年8月23日—28日评审推荐专家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报学校批准。
4、2025年8月28日—8月31日经学校确定推荐参评的学生完成网上申报。
5、2025年9月1日—9月3日学习中心和分校管理员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需要修改的材料通知学生及时修改,不合格的学生退回。
6、2025年9月3日—5日管理员导出汇总表,打印,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分校单位公章,转为PDF上传至平台。管理员将《关于 2024 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模板》完成,打印,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转PDF,并上传平台。
7、2025年9月10日24时后平台申报审核编辑环节关闭,逾期将不能申报和修改。
8、2025年9月30 日24时前,各分部、相关学院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开学生〔2021〕2号)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及审核,逾期不能申报。
9、2025年10月,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
10、2025年11月,国家开放大学拨付奖学金款项,邮寄奖学金证书。
11、2025年12月,各分部、相关学院应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九、注意事项
1、各工作站及各位助学教师上报的推荐候选人要考虑多专业参评,尽量把所分配名额分散到各专业。
2、请各工作站和助学教师组织学生按照时间和申报要求按时上交电子参评材料,确定被推荐的学生按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能申报和审核。
3、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理由要根据栏内提示逐点详实撰写,不少于300字。
4、各工作站及助学教师初审学生成绩,要求平均成绩85分以上,未达到的不要上报,以免影响评选工作进度及名额。
锦州开放大学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