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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11:03:36 浏览次数:531次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

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鼓励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开放教育毕业学生,调动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校根据国家和辽宁开放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领导小组

韩智玲、孙东升

二、评选推荐小组

组 长:孙东升

副组长:安宇

成 员:李丽娜、白新艳、张蕴、何丽娜、赵英娣

三、评选范围与对象

2025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及程序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在学校表现优异,积极参加网上学习。

5、在读期间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6、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等)成绩为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8、在校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者,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上报材料

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摘要(撰写要求参见附件2)。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得奖励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4、请候选人将推荐表、事迹介绍及摘要在925日之前发到304346618@qq.com信箱;925日之前将证书复印件交给李丽娜(401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丽娜   电话:2929011  QQ号码:304346618

锦州开放大学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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