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11:03:36 浏览次数:531次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
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鼓励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开放教育毕业学生,调动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校根据国家和辽宁开放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领导小组
韩智玲、孙东升
二、评选推荐小组
组 长:孙东升
副组长:安宇
成 员:李丽娜、白新艳、张蕴、何丽娜、赵英娣
三、评选范围与对象
2025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四、评选条件及程序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在学校表现优异,积极参加网上学习。
5、在读期间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6、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等)成绩为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8、在校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者,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五、上报材料
1、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摘要(撰写要求参见附件2)。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得奖励证书须提供复印件。
4、请候选人将推荐表、事迹介绍及摘要在9月25日之前发到304346618@qq.com信箱;9月25日之前将证书复印件交给李丽娜(401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丽娜 电话:2929011 QQ号码:304346618
锦州开放大学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